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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 民俗藝術研究所 張勝彥所指導 陳庭芳的 日治時期臺灣漢人婚俗研究 (2009),提出新月廣場西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臺灣、婚俗、日治時期、生命禮俗、漢人、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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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臺灣漢人婚俗研究

為了解決新月廣場西裝的問題,作者陳庭芳 這樣論述:

根據1895年的馬關條約,滿清政府將臺灣割讓給日本,臺灣成為日本版圖的一部分,由於近代日本政府欠缺經營殖民地的經驗,因此日本政府在治臺初期,在政治現實的考量之下,採取無方針主義的懷柔政策,以尊重臺灣舊慣為主要施政方針,復因日本於1920年代以前在臺灣所推行的社會運動目標,基本上是以日本明治維新作為主要的倣傚對象,因此,臺灣社會發展的內涵為極富西方色彩濃厚的現代化。迨至日治後期,臺灣本土菁英在日人治臺政策丕變和受到世界思潮的衝擊的影響下,對自身文化逐漸產生一種自覺的意識,因而發展出臺灣首次的「新文化運動」,新文化運動觸及多種層面和議題,對臺灣人的價值觀造成極為深遠的影響,而臺灣民間的婚俗即在上

述之政治環境、社會氛圍、文化思潮和傳統禮教等多重因素的交互激盪下,發展出更繽紛多元的婚俗風貌,故本文意在探討臺灣婚姻禮俗在政權遞嬗、時代變革、社會風氣變遷下,本土婚俗的變動樣貌,並在現有之婚俗研究的基礎上去瞭解日治時期臺漢人婚俗的轉折處。經本論文的探討,發現臺人在日治時期之議婚方面流衍出略異於以往的議婚樣貌,如媒人的身份更加地廣泛、八字的收受和供神以及合婚等方面的儀式也不再如以往的絕對、探家風和相親的行事則因為新思潮的引進而有較開明的作法;完聘、送定和送日子這三項儀式從逐一舉行轉變為合併進行,此將婚俗儀程加以整併和將日期提前的作法,均顯示臺人在生活步調愈趨緊湊的情況下,又或許受社會和經濟等因素

影響所及,便以簡化婚俗儀式卻又不失為隆重的作法來應對;在面對聘禮的意態上,臺人從「不贈金則不許嫁」的觀念轉變為探討聘金制度的弊端,雖然僅是少數人的作為,而且直到日治後期對臺人的影響還是相當有限,但對於臺人在人身價值的思考方面應具有相當程度的啟發;在上頭帶髻和結婚服飾二方面的變化最為明顯,新娘從選定吉時挽面、著上頭服、行笄禮、穿紅袍蟒襖、頭戴鳳冠等,逐漸轉變為不定時挽面、穿著大裙衫、洋裝、國民服飾等,以及頭披白色婚紗和新郎亦在吉時舉行剃頭、著上頭服、行冠禮漸漸轉變為穿著西裝、燕尾服、制服、國民服飾等,可見臺人在這二方面的西化程度遠較其他婚俗深刻;在婚禮的儀式和婚宴的地點方面,臺人從傳統的大紅花轎

轉變由人力車、自動車代步,婚儀的場合由男家的正廳轉而在酒樓、公會堂、神社等公共場所舉行,婚宴的地點也由家屋的廣場轉變為其他公共場所;「食新娘茶」和婚後禮之「出廳」、「舅仔探房」以及「轉外家」等行事的時間也漸次提前一日至二日。以上眾多的轉變雖然在1910年代便得以窺見,但在1920年代以後又更加顯著,而且在同一時代的不同地區、不同族群、不同的社經背景下也有著不同的改變程度;雖然臺人在1920年代以後(日治後期)的婚俗形式有逐漸簡化、西化和禮程愈趨縮短的變動景況,尤其在城市此一變動情形較為顯著,大致而言,改變的幅度並不太大,但不論變動情形如何,其在實質內涵上依然保有漢人傳統婚俗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