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評價、門市、特惠價和推薦等優惠

中國文化大學 巿政暨環境規劃學系 吳清輝所指導 翁兆慶的 地理資訊系統應用於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調整分區劃設之研究—以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第三、四類細分區)為例 (2010),提出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分區劃設、地理資訊系統。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巿政暨環境規劃學系 吳清輝所指導 邱怡穎的 國家公園土地使用分區劃設原則調整之研究—以財產權觀點分析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三)、(四)細分區為例 (2010),提出因為有 土地使用管制、資源保育、私有財產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地理資訊系統應用於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調整分區劃設之研究—以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第三、四類細分區)為例

為了解決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問題,作者翁兆慶 這樣論述:

摘 要本論文是以操作地理資訊系統軟體為研究基礎,建立出一套土地資源分析模型操作研究平台,希望這一套土地資源分析模型操作研究平台,可以清楚提醒規劃人員再進行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調整分區劃設時需特別注意哪些地點,以利調整分區劃設規劃。本次論文主要研究內容經過探討國家公園土地規劃管理之相關論述、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第三、四類細分區)土地使用管理制度、相關文獻與法令分析。歸納建立出主要探討要點是以自然安全優先性、公平合理性、環境正義、容受力、現行管制內容一致性等為相關重要要點,並訂定出以坡度、環境敏感、距離河川距離100公尺、距離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聚落聚集度、道路可及性等六項之重要關鍵分區劃設

因子,來協助本論文進行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第三、四類細分區)之分區調整研究。在應用地理資訊系統土地資源分析模型整合上述所提相關重要要點與重要關鍵分區劃設因子建立出基礎資料庫、圖形資料庫,並設計出一套對於實際規劃者能方便操作又具有高精度並可以實際運用之土地資源分析模型操作平台,並讓規劃者能站在一個理性、客觀與具有精度的角度,規劃出一套能兼具有科學邏輯與合理客觀的土地使用分區計畫,也可有效降低民眾對於現行土地使用分區計畫的質疑。

國家公園土地使用分區劃設原則調整之研究—以財產權觀點分析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三)、(四)細分區為例

為了解決陽明山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的問題,作者邱怡穎 這樣論述:

台灣地區目前國家公園的土地使用管制仍以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為原則,而開發許可制為輔。依據內政部頒佈的國家公園法規定,將國家公園內現有的土地使用型態及資源特性劃分為:一般管制區、遊憩區、史蹟保存區、特別景觀區、生態保護區,是以資源保育的理念進行劃設分區。其中一般管制區為緩衝地帶允許土地利用型態之地區,由此可知,一般管制區在國家公園內是可開發建築的地區,但仍須兼顧資源保育。 然而,現行國家公園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中,管制標準長久施行結果仍無法考慮開發行為對環境衝擊之影響,且分區劃設原則與管制原則太過僵硬化缺乏彈性,無法因應未來自然與社會條件的變化,造成管制體繫上的一大缺失;另一方面,分區劃設經計畫審

議公佈後,往往直接禁止所有權人開發或影響其開發權力,對於人民私有財產權之分配有不公平之疑慮,進而造成園內土地所有權人之抗爭。綜觀上述理由,本論文欲尋求能保障私有財產權權益以及資源保育兩者間平衡,進而提出一般管制區細分區劃設之原則。 另外,本論文將引述「陽明山國家公園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先期規劃案─一般管制區(三)、(四)細分區調整劃設研究案」,以人民私有財權理論分析其座談會及相關大法官釋憲,釐清目前陽明山國家公園內一般管制區管三、管四所遭遇之課題,並將近年來管三管四區域內人民陳情案件做整理與分析,最後提出一般管制區管三、管四細分區劃設之原則提出調整建議。關鍵名詞: 土地使用管制、資源保育、私有

財產權